校团委关于开展 “敬老月”系列活动的通知
各团支部:
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,进一步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,弘扬尊老敬老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,增强全体学生的尊老、敬老意识,培养学生心存感恩、孝敬父母、回报社会的健康心理,使广大青少年在学会感恩的同时,懂得热爱父母、热爱家庭、热爱社会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,校团委决定开展“敬老月”活动,
活动内容:
感恩父母——感谢父母、长辈的养育之恩,学会孝敬父母长辈;
感恩师长——感谢老师的教诲,尊师重教;
感恩他人——感谢同学、朋友(包括学校等集体组织)爱心相助,促进互助互爱。
感恩社会——感谢社会的馈赠和祖国的关爱,增强社会责任意识,树立报效祖国思想。
实施步骤:
(一)宣传动员阶段:
1、利用国旗下讲话,宣传“孝亲敬老”主题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,在全校动员发动。
2、以“孝亲敬老、感恩父母”为主题布置各班黑板报,利用广播站,对学生进行宣传,创设校园孝亲感恩氛围。
(二)全面实施阶段:
1、积极营造“感恩文化”,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会感恩。
(1)充分利用学校的广播站,定时播放以“感恩”为主题的宣传资料,开展“每周一歌”活动,播放感恩歌曲《感恩的心》《妈妈的吻》、《念亲恩》、《长大后就成了你》、《白发亲娘》、《烛光里的妈妈》、《常回家看看》、《父亲》、《儿行千里》等。
(2)开展征文活动。
与语文学科联合,在非毕业年级开展“亲情作文”征文评比活动。参考题目:《我的 》、《写给 的话》、《 的手》、《我和 在一起》、《 的相册》等。
2、感激老师、家长的培育之恩。
(1)与艺体学科联合,举行初一年级感恩歌曲比赛;与语文学科联合,举行高一年级演讲比赛。
(2)在非毕业年级组织手抄报比赛。
3、感激他人的帮助之恩。
(1)年级团总支开展“关爱空巢老人、爱心接力”活动;
(2)各班级团支部结合本班实际情况,开展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实践活动。可采用去福利院慰问儿童、看望敬老院老人、助困助病助残等多种形式,要求每班在活动结束后上交一篇社会实践活动报告及相关照片资料。
请各团支部对照活动要求,结合本班实际,积极组织,并将活动成活及时上报到校团委。校团委将在活动进行总结的基础上,评选出2名校级“最佳孝敬星”,并在学校宣传栏、学校网站对“最佳孝敬星”作专题宣传,号召全体学生向“最佳孝敬星”们学习,让感恩、孝敬之心在学生的心田中生根发芽,培养学生学会感恩,懂得孝敬的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。
团 委
2011年9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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