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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动态

关于推荐评选首届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教科室 发布时间:2010-01-26 点击数: 【字体:

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市直有关学校(单位):
 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首届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》(苏教基[2009]42号)(见附件一)要求,现就我市推荐、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 详见附件一、附件二。
二、推荐数量 除崇川、港闸、开发、局直学校(单位),直接向我局申报,由我局组织初评后推荐上报外,其余六县(市、区)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数量分别不得超过7项。
三、具体要求 请各地、各学校(单位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严格按照《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》(见附件二)推荐申报。于2010年2月23日前,崇川、港闸、开发、局直学校(单位)将申报的成果材料直接报我局基教处,经初评后推荐申报;其余六县(市、区)由各地教育局组织初评(并填写附件二第11页的市评审委员会意见栏)后,统一报我局基教处,推荐申报。所有材料均需报送文字稿及电子稿。联系电话:85215747、85098847,电子邮箱:JJC921@mail.ntjy.net
附件一:《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首届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》(苏教基[2009]42号)
附件二: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>的通知》(苏教基[2009]41号)
附件三:《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局直学校(单位)申报情况汇总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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