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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动态

关于举办第一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

来源: 作者:教科室 发布时间:2007-10-30 点击数: 【字体:


关于举办第一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

评比活动的通知

 

各县(市、区)陶研分会、专业委员会、市直各单位:

为更好地促进称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成长,推动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,进一步规范教师论文发表、评比行为,经研究决定,从今年起,在我市中小学(含幼儿园、职业学校)教师中举办“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”。此项活动由南通市教育学会、南通市陶行知研究会具体组织实施,今后每年举办一届。“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”将打造成我市教师教科研的一个专门平台,将对教师队伍建设发挥积极作用。为搞好本届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本届活动主题词:有效教学

二、参评论文要求:

1.所有参评论文,均须紧扣“有效教学”这一主题词。

2.叙事性的案例分析、教学随笔也纳入此次评奖范围,但须在“论”上下功夫,即须有理性分析,而不是单纯的叙事文章。

3.本届评选每人只能提交一篇论文参评。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。

4.参评论文每篇需一式三份(按份分别装订)。一份有单位、姓名标署,另两份不署单位、姓名。提交的论文一律不得在文中透露与本人有关的信息,否则做弃权处理。

5.所有参评论文,均为打印稿,首页左上角须印有“南通市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”字样(楷体小四号),论文标题一律为三号团体,正文为四号宋体。

三、评奖办法:

1.评审采取专家匿名评审的办法,坚持公平公正、质量第一的原则,严格按评审要求和程序规范操作。严禁抄袭或请他人代笔,如发现有抄袭者(文章40%以上文字以抄袭,即认定视同全文抄袭)5年内取消参加该活动的资格,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。

2.获奖奖次额度及认定:一等奖(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10%)在职称评定中视同省级发表;二等奖(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20%)在职称评定中视同市级发表;三等奖(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30%)在职称评定中视同县级发表。

3.评奖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,同时颁发盖有市教育学会和市陶行知研究会印章的获奖证书,并由我局师资处审核备案。

四、论文截止时间:200711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各县(市、区)论文送达各县(市、区)教育学会秘书处,各县(市、区)负责将论文按要求整理、编号,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送市陶研会中教专业委员会秘书处。所有论文于20071125日前送达南通市教育学会秘书处(具体办法由南通市教育学会与陶行知研究会联合发文通知)。联系电话:南通市教育学会85931360,南通市陶研会85874668

以上通知,希即贯彻落实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OO七年九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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