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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纪念亭校史沿革装饰工程

来源: 作者:王军兵 发布时间:2016-02-27 点击数: 【字体:

 

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纪念亭校史沿革装饰工程

招标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(国务院令658号)、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《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(单位)采购暂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本着客观、公正、审慎的原则,南通市第二中学(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)拟用竞争性磋商的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。现公告如下:

  一、采购项目及编号

  项目: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纪念亭校史沿革装饰工程项目

  编号:NTEZ2016CS02

  二、项目内容

  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纪念亭校史沿革装饰工程

  三、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

  (一)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具备的条件

  1.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  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  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  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 (二)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

  1.独立的法人资格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;

2.具有相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,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工商营业执照,具有相应(如GRC安装、装饰装潢、雕刻等)资质。

     (三)不接受的情形

  1.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;

  2.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。

  3.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;

  4.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。

  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,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,原件带至现场备查。如不符合要求的,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、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
  四、报名需携带的证明材料

  1.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。

  2.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  

  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,参与资格初审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,否则不予接受。其中法人委托书为原件,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(原件当场核对),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,原件带至招标现场用于备查。

  五、入围办法

  投标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,审查不合格的,将被取消投标资格。

  六、项目预算及保证金

  1.项目预算:10万元;

  2.领取招标文件时,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(现金,¥1000);

  3.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,视为放弃;

 4.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(含迟到者),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;

  5.投标结束后,未中标的保证金无息退还。

  七、投标时间、地点和联系人信息

  (一)招标文件集中领取信息

   1.招标文件集中领取时间:2016年3月2日9:30-11:30;

  2.招标文件领取地点: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(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500号);

 3.联系人:葛德斌  电话:13773647389

  请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看现场。

  (二)投标信息

  1.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16年3月4日10:00(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);

  2.招标开始时间:2016年3月4日10:00;

  3.招标地点: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5楼会议室;

 4.联系人:葛德斌 电话:13773647389

 (三)采购单位联系人

  南通市第二中学  葛德斌   电话:13773647389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南通市第二中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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