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(国务院令658号)、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《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(单位)采购暂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本着客观、公正、审慎的原则,南通市第二中学(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)拟用竞争性磋商的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采购项目及编号
项目: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楼道文化建设采购项目
编号:NTEZ2015CS01
二、项目内容
楼道文化建设
三、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
(一)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具备的条件
1.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(二)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
1.具有100万元以上(含100万元)注册资金和独立的法人资格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;
2.具有相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,具有与楼道文化建设相关的经营范围;
3.具有2012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,类似项目是指单项造价在50万元以上(含五十万元)的项目,同时提供中标该项目施工合同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,原件备查。
(三)不接受的情形
1.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;
2.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。
3.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;
4.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。
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,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,原件带至现场备查。如不符合要求的,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、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四、报名需携带的证明材料
1.填写的供应商报名声明函;
2.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。
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,参与资格初审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,否则不予接受。其中报名声明函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,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(原件当场核对),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,原件带至招标现场用于备查。
点击下载格式文件:报名声明函、法人授权书
五、入围办法
投标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,审查不合格的,将被取消投标资格。
六、项目预算及保证金
1.项目预算:60万元;
2.领取招标文件时,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(现金,¥2000);
3.参与投标时,还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(¥10000);
4.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,视为放弃;
5.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(含迟到者),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;
6.投标结束后,未中标的保证金无息退还。
七、投标时间、地点和联系人信息
(一)招标文件集中领取信息
1.招标文件集中领取时间:2015年7月28日9:30-11:30;
2.招标文件领取地点: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(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500号);
3.联系人:王军兵 电话:(0513)89178518。
请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存储设备(最好是笔记本电脑)。
(二)投标信息
1.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15年8月5日14:30(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);
2.招标开始时间:2015年8月5日14:30;
3.招标地点: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5楼会议室;
4.联系人: 王军兵 电话:(0513)89178518。
(三)采购单位联系人
南通市第二中学 王军兵 电话:135152051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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